評等準則
銀行之評等準則與項目

(此評等準則已被於2004年3月18日公佈之"Criteria | Financial Institutions | Banks: Rating Banks" 取代)

  由於銀行的信用評等分析,必須謹慎地考慮各種數量化與非數量化的因素,因此,中華信評對各個因素的重視度,將視受分析對象因經濟環境、法律規定、風土人情、會計原則、及競爭情況等外生變數的影響而有所不同,並且也不會針對個別評等項目擬定出最低的衡量標準。

  以下便是中華信評對銀行進行信用評等時之主要分析項目。

壹、產業風險

  產業風險的評估,必須考慮許多正負雙方面的因素,因此,往往較難認定某些因素一定比其他因素來得重要。就信用評等公司而言,評估產業風險時,乃是以債權人或關係人的立場為出發點,對金融服務業的經營動態,及其可能導致何種程度的風險變化加以深入分析。以下所述,即為評估產業風險時所須考慮的各項重點:

一、金融業之產業結構

  1. 銀行體系的基本結構-包括機構的數量與相對規模,以及對行銷版圖或金融產品擴張之限制等。
  2. 經濟體系透過銀行的融資比率,以及在金融市場中,非銀行之金融仲介機構(例如信託投資公司、保險公司、租賃公司、地下錢莊、及互助會等)對一般銀行營運的影響。
  3. 資本市場之深廣程度及發展趨勢。
  4. 產業內外的競爭變化、進入障礙、預期之改變、及經由非銀行體系融資的程度。
  5. 銀行體系之整合趨勢,銀行家數及各銀行所擁有之分行家數與人口分佈的相對關係,以及有無法規方面之營運障礙,例如可能影響成本控管的勞工法規等。
  6. 一般企業的經營策略,及該策略所導致之收益與風險。
  7. 政治或利益團體對銀行決策過程的影響程度。
  8. 會計系統與申報制度的品質與透明度,以及外部稽核的品質。
  9. 法律制度的鬆緊與執行效率。

二、銀行的客戶基礎

  1. 客戶對價格變化的敏感程度,及對金融系統瞭解的成熟度。
  2. 法人客戶的產業結構與其整體的財務結構。
  3. 個人客戶的財務能力與整體經濟繁榮的水準。
  4. 銀行與法人借款人之關係。

三、金融法規與自由化程度的影響:

  1. 地方性、全國性與國際性的法規架構,包括目前的狀況與未來的趨勢。
  2. 金融主管機關對營運的影響:包括
    o 主管機關的管理結構、水準與品質,以及其運作之獨立性。
    o 銀行應向主管機關申報之事項及種類。
    o 主管機關在其授權範圍內,為防止銀行發生問題,或避免緊急擠兌時所得採取之行動。
    o 主管機關過去處理銀行危機個案之紀錄。
    o 主管機關目前對於各類型金融機構加強資產流動性及債務償付能力之支持態度,以及未來態度之改變可能性。
  3. 存款保險的程度。
  4. 政府對於銀行或企業之管理哲學(自由放任或干預輔導?),以及未來態度之改變可能性。
  5. 金融自由化的程度:
    o 金融體系自由化的過程;
    o 金融體系內,現已自由化的部分及未來應自由化的範圍;
    o 自由化的時間表;
    o 自由化對不同市場預期產生的影響。

四、銀行所有權結構的影響:

  1. 公營銀行方面:
    o 銀行體系內政府的持股比例。
    o 有無扮演特殊公益角色,或與民營銀行於相同立足點上競爭。
    o 政府因涉入銀行體系而對市場競爭所產生之影響程度。
  2. 民營銀行方面:
    銀行所有權係由法人或個人持有,其持有之比率,以及不同所有權比重之優缺點。

貳、市場地位

  市場地位之不同,亦是影響金融機構營運優劣的重要因素。因此,在評估時須考量分析:

  1. 銀行對其主要業務的市場佔有率及該市場的規模。
  2. 銀行因其現有之市場地位而獲得之益處(例如取價能力、融資基礎、或業務品質等)。
  3. 銀行目前市場地位上之弱點。

參、業務分散與營運多樣化

  金融機構的業務分散性及營運多樣化程度,亦是信用評等公司在評估時,所必須分析考量的因素。其評估之範圍包括:

  1. 分析銀行的業務分散性及其優缺點,並檢視其業務有無過分集中於某特定地區或特定行業之情形。
  2. 分析其金融商品、業務範圍、及客戶基礎的集中性。
  3. 分析銀行業務之地域分散性。
  4. 分析當地經濟的多樣化程度。
  5. 分析銀行實施國際化之分散經營後,整個連鎖體系實質規模的擴大程度,以及其資產的增加程度。

肆、管理與策略

  藉由衡量其以往的營運績效與應變策略的適當性,便可評估出銀行的管理效率高低與可靠程度。因此,信用評等公司評估時乃採取下列方式:

  1. 分析銀行之組織結構,以探討其決策集中程度及管理效率。
  2. 分析其管理的品質與深度,亦即包括下述幾點:
    o 經營決策對關鍵人物的依賴程度;
    o 營運政策之連續性;
    o 決策體系的承替狀況;
    o 中級主管的能力狀況;
    o 管理階層與主管機關間的關係;
    o 在初級市場上進行干預或逆向操作的能力;
    o 對新業務的管理能力。
  3. 探討銀行管理上的獨立性-即研判股東、政府或政黨,對經營策略或日常運作的影響程度。
  4. 分析其財務策略與規劃過程的品質。
  5. 研判銀行管理上的可靠度(比較實質業績與預算規劃間之差距情況)。
  6. 探討其營運方針的合理性與風險度。
  7. 分析其業務的成長狀況-即內外部的相對成長、合併與收購的規劃、過去的收購紀錄,以及收購之融資政策與實務。

伍、信用風險

  對銀行進行所謂信用風險的評等,係指分析銀行所有金融活動的信用風險狀況,包括放款、各類證券的發行和認購、股權的投資,及資產負債表內外關係人的風險揭露等。是以,其分析之重點如下:

  1. 銀行資產負債表的結構,包括風險高低不同之資產的相對持有比例,例如高風險的放款或股權投資,以及低風險的國庫券或同業存款。
  2. 銀行持有之固定收益型證券,並且依型式、持有數量、市場價值、及到期結構予以分類。
  3. 銀行持有之股票,並且依產業類別、持有數量、目前之投資組合與先前承銷數量的相對比率、投資策略、帳面價值與市價之比較等,予以分類。
  4. 銀行之信用貸款組合,並依放款種類、設定之抵押品、客戶基礎、產業類別、放款額度、債務發生地所屬國及使用貨幣等,予以分類。
  5. 信用風險之集中程度,例如針對某特定產業、特定市場與特定對象的大額放款,或是集中於某特定型式的貸款等進行分析。
  6. 銀行之「問題放款」-乃針對大額的「問題放款」、呆帳數額的高低和變化、逾期放款、抒困貸款(Restructured Loans)、其他問題性資產、及未來壞帳情勢之預估等項目進行探討,並加以討論。
  7. 銀行之呆帳準備,乃依不同型態加以分類並進行探討,例如區分為一般準備與特定準備;資產負債表內外的風險揭露準備中之須課稅者與免課稅者;於同時揭示過去五年之放款損失準備之調節餘額(Reserve Reconciliation),併同新的提列準備(Reserve Provision)、提列準備之清算、提列準備之沖銷,及任何財產權之回復等。
  8. 銀行提列準備的政策與適當性。

陸、市場風險

  銀行所有金融活動的市場風險狀況,不論是否列入資產負債表,均係信用評等公司須加以評等的項目。易言之,一切與市場風險有關的項目,例如資產與負債於結構方面的問題,交易活動,或證券承銷業務等,甚至管理策略與風險容忍度,均為信用評等所欲分析之對象。是以,信用評等公司乃將市場風險,分就「結構性風險」與「交易性風險」兩方面進行分析。

一、市場結構性風險

 分析之範圍包括:

  1. 討論銀行管理資產負債與財務報表結構的原則。
  2. 分析資產負債表上所載利率、匯率與股權之風險高低。
  3. 分析財務部扮演之角色、政策目標、與風險容忍度。
  4. 討論銀行負擔結構性風險的理由-例如法律限制、法規要求、國內融資市場或對沖避險市場(Hedging Market)在操作上之限制,或是部位建立之設計等。
  5. 分析銀行對衍生性金融工具,例如期貨、遠期金融商品(Forwards)、及金融交換(Swap)等的使用情形。
  6. 分析銀行過去與未來的部位建立,以及資產負債表的應變性。

二、市場交易性風險

 分析之範圍包括:

  1. 詳述受評等銀行現有之組織結構。
  2. 分析銀行金融商品零售與批發的交易策略。
  3. 依商品及市場的不同屬性,檢視銀行以往的交易活動-其檢視的範圍包括:投資部位的規模、淨收益的變異性及獲利能力;自業務營收、代客操作(jobbing)、或套利(arbitrage) 獲取之利益與因正確預期市場走向而獲利益間的比重;以及銀行參與交易之市場的流通性。
  4. 參考受評等銀行對金融市場強弱的認知程度,受評等銀行的市場定位,以及對部位建立的偏好等。
  5. 銀行對未來金融商品之發行與市場擴張計劃。
  6. 將銀行之金融商品依幣別、信用品質、交易量,及期限加以區分。

柒、資金之調度與流動性

  信用評等公司對於銀行的資金來源與影響其流動狀況的各個因素,亦十分的重視。其分析之項目包括:

  1. 銀行資金來源的組合,例如核心存款業務與其他存款業務的比較,或一般法人與專業金融法人投資的比較。
  2. 銀行資金來源的分散程度(即以地域或額度區分存款來源後所作之判斷),及受評等銀行在各個資本市場與貨幣市場的重要性及影響力。
  3. 銀行的現金流量-即淨存款流量,到期存款及融資的穩定性。
  4. 銀行資產的流動性-包括將短期存款、短期證券、變現性高的長期證券及資產予以抵押、出售、或證券化放款的能力;向中央銀行融資的能力;以及其他使資產富流動性之管道。
  5. 銀行主管階層規劃資產流動性時依據之管理哲學。

捌、資金的運用

  就資金的運用方面而言,信用評等公司對銀行資本部位(capital position)的認定方式與主管機關不同。主管機關通常會接受銀行將有價證券納入存款保障準備的核算中,而信用評等公司則只在清算銀行資產時(即銀行面臨倒閉時),始採行此計算方式。因此,原則上,各銀行都應維持足夠的資金,以便應付任何狀況的發生。此外,若銀行管理階層及主管機關對法定資本之要求頗為重視時,信用評等公司便會將之列為基本的分析指標。 關於資金運用之評等範圍,乃如下所述:

  1. 分析銀行資本的組合-資本組合的品質,須取決於下列各項的持有比例:
    普通股,特別股,可轉換證券,次級債券,永續債務,小股東權益,商譽及其他無形資產,資產重估,未實現之資本利得,放款損失準備的可能超額,及其他類型的準備或準權益(quasi-equity)等。
    此外,若銀行在結構上另有控股公司,則尚須考慮其雙重槓桿(double leverage)操作的程度。
  2. 對銀行之資本與業務風險進行比較-首先,以國際間銀行清算其自有資金之適足率(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 or BIS),加權計算(weighted)其資產之風險;其次,再依風險之屬性(高信用風險或一般市場風險)予以調整。
  3. 分析銀行為符合國內法定資本要求,及國際間銀行清算其自有資金適足性之標準,而持有的資本部位。
  4. 研究銀行的股利發放比率及其內定的資本成長率。
  5. 分析銀行資本基礎的規模與吸收異常損失的能力。
  6. 分析銀行取得外來資金與長期融資的能力,並比較銀行市場價值與帳面價值間的差距。
  7. 探討銀行主管階層對於持有風險性資產,以自有資金槓桿操作,及規劃未來資金運用上所依據的管理哲學。

玖、獲利能力

 銀行獲利能力分析之關鍵,在於銀行的獲利水準、成長趨勢、獲利穩定性,及其基本的長期獲利能力。因此,信用評等公司考慮之重點如下:

  1. 銀行的淨利息收入-即利差的成長趨勢與銀行維持收入金額的能力。
  2. 銀行的非利息收入-即其他收入來源的分散情形與持久程度,以及其潛在成長空間。
  3. 銀行的營業支出-包括營業支出的高低變化與發展趨勢,得否正確反映銀行業務與行銷需求的探討,銀行自動化的程度(在與同業相較之情形下),以及滿足銀行目前與未來需求的獲利能力。
  4. 銀行所提列的放款損失準備-亦即目前的比例、以往的波動程度,及未來需求的吸收能力。
  5. 銀行淨營業收入的高低變化與發展趨勢。
  6. 銀行的獲利品質-包括核心業務的獲利比重,證券操作及各種交易的獲利比重,依不同商品風險定取價差的能力,以及帳面風險的實質收益。
  7. 異常收入或變動對銀行營運的影響。
  8. 銀行稅賦的情況-乃指研究銀行對租稅報繳與節避的管理哲學,包括利用淨營業損失作為虧損前抵(carryforward)或後抵(Carryback),或其他得以影響稅賦情形之策略。
  9. 通貨膨脹對銀行獲利的影響,及權益比與通貨膨脹率的比較。
  10. 銀行獲利的展望,預算的執行情況,以及下年度的計劃與中程發展規劃。
  11. 銀行會計實務運作的品質。

拾、風險管理

  信用評等公司在銀行風險管理制度的分析上,最為著重風險管理之規定與準則的執行程序。是以,進行信用評等時乃將銀行的各種風險(包括信用風險、財務風險、交易風險、與流動風險等)管理制度,分成信用風險管理與市場風險管理兩大類進行評等。其重點如下:

一、信用風險之管理方面

  1. 分析承銷業務的辦理規範,各類金融商品或客戶族群之授信的核准過程(例如固定型收益證券、投資或買賣股票、房地產抵押貸款、消費貸款及企業貸款),授信之核准層級,及抵押品之價值。
  2. 信用風險之監督-乃指考慮銀行貸款發放時間之控制,複核功能,客戶信用之內部評鑑制度,認定潛在問題的責任層級,以及稽核部門的角色等。
  3. 問題資產的處理-即銀行對於問題放款的處理責任,催收態度,及取消抵押品回贖之政策。

二、市場風險之管理方面

  1. 評估銀行高層主管對市場風險的瞭解程度,以及市場風險的變化對整體風險管理決策的影響。
  2. 詳述銀行內部的資產管理委員會或其他類似組織之成員結構,並揭示曾送交該委員會審議之決策報告、委員會之決議、與日常風險管理的互動關係,以及由委員會根據風險種類所設定的營運限制。
  3. 資訊科技的應用-詳述監控結構性風險與交易性風險所採用之電腦軟體,及現有電腦系統得否應付業務需求之情形,特別是在有關監管市場風險方面上。
  4. 分析銀行關於投資部位建立之策略、限制及授權範圍。
  5. 研究銀行操盤人員及其主管對投資部位的監控方式,以及該監控制度與銀行整體風險管理制度間的互動關係。
  6. 分析銀行之對沖避險策略。
  7. 詳述銀行衡量及預估市場風險的方法。
  8. 測試銀行忍受財務壓力的程度-包括分析壓力產生的頻率,預估發生的情形,以及銀行的應變性。
  9. 分析銀行的後勤作業-包括後勤組織與交易部門間作業的配合,投資部位的精確估價,及銀行遭遇危機後的復原程度。
  10. 分析銀行的內部稽核功能。
  11. 分析銀行會計的應用原則。
  12. 比較對照事前預先規劃之風險揭露與事後實際承受之風險負擔;此外,並檢討銀行過去五年內,在部位建立、避險對沖、及會計應用等方面所犯之主要錯誤。

拾壹、財務結構的應變性

  所謂財務結構的應變性,乃是指分析銀行在面對異常之資本需求或收益時的應變能力。其考慮之重點包括:

  1. 檢測銀行在不同的景氣環境下,資金調度或透過各種公私管道集資之能力。
  2. 能夠作為彌補銀行意外損失的內部準備。
  3. 銀行健全經營的整體價值和遭遇經營困境時之價值;市價明顯高於帳面價值之資產;及銀行維持資產售價的能力。
  4. 政府或民股出面支持的可能性。